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 17:30:02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一、贷款时间和地点

(一)贷款时间

1.续贷:2026年6月13日至9月20日。

2.首贷:2026年7月13日至9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贷款地点: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景谷县教育体育局院内三楼)。

学生在线系统:https:/ /sls.cdb.com.cn

二、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是什么?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有多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大学生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贷款期限。

(四)利率及还款注意事项

1.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为贷款年度利率重定价日。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产生的利息由学生偿还。如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带上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审核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

2.还款注意事项。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 //sls.cdb.com.cn 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1)按合同约定正常还款。国家开发银行还本宽限期为5年,即从毕业当年开始至第5年,每年只需还一次利息,从第6年开始按照贷款合同还本金及相应利息。贷款未还清之前,每年11月中下旬—12月15日期间还款一次,一直到还清贷款,应还金额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当期还款额度,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个人指定账户,如:通过云闪付还款、通过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代理结算机构终端还款(支付宝APP、交通、招商、平安银行APP)。

(2)提前还款。除了将还款金额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云闪付APP、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全年除了每天22:30——24:00等特殊时间段除外,其他时间段您都可尝试进行主动还款,具体以您所查询的代理结算渠道终端显示状态为准。也可以一次性还款。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学籍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学生户籍地是景谷县户籍。

3.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均可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如何申请贷款

1.方式一: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方式二:首次贷款,家长(共同借款人)无需到现场,即可通过线上方式授权借款学生代其前往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约。

续贷时,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 APP进行线上操作。也可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办理方式两种。

(1)方式一:首次办贷流程及申贷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到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方式二:首次办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①学生发起贷款申请并邀请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

②共同借款人查看并线上签署《授权委托书》。

③学生赴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2.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为三个步骤。

(1)第一步:学生发起贷款申请并邀请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

①填写信息。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信息填报,上传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像。

②选择方式。在共同借款人信息-签约方式中选择“授权代办”。

③生成链接。系统自动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签署短信链接/二维码,由借款学生分享给共同借款人。

——特殊流程说明(未满18周岁学生):

对于未满18周岁的借款学生,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合法监护人,在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后,也可以进行远程办贷。

(2)第二步:共同借款人查看并线上签署《授权委托书》。

①打开链接。共同借款人通过短信链接扫描二维码进入签署页面。

②身份验证。共同借款人完成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码等身份核验。

③签署授权共同借款人在线确认温馨提示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④提交完成。提交后授权即时生效。(温馨提示:授权书签署完成后,如修改贷款金额、更换共同借款人等,需重新发送链接并完成授权。)

(3)第三步:学生赴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①携带材料。学生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前往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②办理合同签署。学生现场签署《借款合同》,在共同借款人签字处注明代签。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其共同借款人姓名“李四(张三代签)”。

3.首次申请办理流程。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带*号处为必填信息,认真核实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后提交。

(3)提交申请信息后,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依次办理即可。

(4)现场完成贷款合同签订、拿到受理证明后,学生可以通过扫码下载招商银行APP ,打开APP搜索栏搜索“助学贷款”进入“助学贷款”专区了解信息。学生准备好一张本人名下的Ⅰ类银行卡(可以在现场办理招商银行储蓄卡或者到就近银行网点办理)。第二天收到招行短信后,到专区绑定助学贷款账户,也可以现场提前绑定贷款账户,待后续访问专区确认。招行将于次日上午开始发送短信通知学生,学生点击短信中链接打开招行APP,进入“助学贷款”专区绑定助学贷款账户。

(5)开学时,携带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请学校负责的老师及时将回执录入系统。如在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规定时间内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四)续贷学生(线上签订合同或到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登录系统;或者直接在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官网)”,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登录系统。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办理比较方便学生及家长。可通过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填写内容积极真实的续贷声明,自行按照系统提示线上申请办理,县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及时审核,不用再到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申请贷款办理完成后系统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开学时,携带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请学校负责的老师将回执录入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总额。

五、注意事项

(一)贷款审批、资金划付及贷款偿还情况等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中查看。

(二)学生有关借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个人信用报告如实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将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人重视维护自身信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享受到守信激励的好处,防止失信被惩戒。

(三)若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贷款逾期后,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终端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等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逾期贷款造成的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四)现场办完贷款后,为方便后续助贷事项的通知和咨询,

贷款学生需扫码加入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的QQ群二维码,进群后请实名。

(五)谨防金融诈骗。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教育部门资助中心老师或国家开发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手段骗取借款学生及家长钱财。请各位同学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代理还款、征信修复及“维权”骗局,国家助学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景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79—5221010。

以上内容如与上级教育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政策不一致的,最终以上级部门通知政策为准。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