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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景自然空规公开字〔2026〕第24号)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31日 11:13:06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景自然空规公开字〔2026〕第24号

 

景谷县威远镇芒冒村民委员会芒发村民小组2026年7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八 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7月28日作出了威远镇芒冒村芒发小寨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乡字第景谷县2026000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现予以公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