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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24/20260511-00001  公开目录  2026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农科局  发布日期  2026-05-11
 名称  县农科局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县农科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工作清单

服务项目

服务事项

服务对象

服务群众

1. 做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到挂联村走访农户,了解生产生活状况。

2.农业科技培训与推广。一是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实施玉米新品种示范、旱地优质稻等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运用,不断提升农户种植水平,促进群众增产增收。目前,落实生物育种产业化种植地块2.5万亩,种子入户3900亩,开展技术培训13期700余人。二是深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群众生产技术水平。目前,正在组织培训人员遴选,待市级方案下发后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方案,有序推进培育工作。三是畜禽养殖技术、疫病防治、安全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培训。四是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

3.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合理购置使用农机具,严格执行录入核实程序,及时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和发放资金,切实减轻购机农户负担。2026年,市级下达景谷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42万元,目前,受理申请录入476份,审核补贴机具482台(套),录入补贴资金88.567万元,完成资金任务的11.94%。二是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核查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农户手中。三是开展生猪、肉牛保险工作。四是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政策。

4.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管理,受理由农户提交到县级或上级部门转交的农村承包地纠纷调查和调处,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土地经营的合法权益;

5.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协助农业执法部门做好农村“两违”整治工作,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

基层群众

服务基层

1.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现场讲授、发放宣传资料、微信等方式,积极开展涉农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群众对各项政策知晓率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切实增加经济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2.指导乡镇开展农村整治项目,指导乡镇农村户厕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3.指导乡(镇)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按期进行管理系统更新,为全面盘活农村集体“三资”提供支持;指导村级充分挖掘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指导乡(镇)抓实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宣传落实小额信贷、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5.做好农村产权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受理乡(镇)提交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变更登记,依法锁定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名册,维护成员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的权益;

6.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  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7.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农药、农用物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全县农用物资质量安全,有效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8.配合做好永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周边乡(镇)发展蔬菜、水果、甘蔗、生物药业等特色产业,推进全县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乡(镇)、挂联村。

服务企业

1.定期到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一是指导申报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专业化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二是指导规模以上流转农村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在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登记,掌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状况,指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挖掘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装。三是定期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情况监测和产业化经营指导,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能力。四是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服务。

2.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业务管理,做好科技政策宣传、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及管理。

3.协调农业企业等服务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和开展服务内容统计,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4.协助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指导企业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县内各涉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