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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法稳妥开展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确保此项农村重大改革推进,以及“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和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景谷县实际,为全面做好“延包试点工作”,我单位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草拟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提出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景谷县滨河东路6号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666400,信封上请标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gnyj@163.com。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879-522139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附件:1.《实施方案》编制原因
2.《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
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日
《实施方案》编制原因
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延包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文件要求,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确保此项农村重大改革工作推进,以及“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和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启动实施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延长至2054年12月31日迫在眉睫,为此,结合景谷实际,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政策。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县农科局于2024年1月开始即着手准备开展此项工作,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县委和政府的指导成立了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政策解答》,结合本年5月到迪庆州维西县、昆明市晋宁县、普洱市宁洱县考察学习情况进行了修改。经县级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就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向10个乡(镇)和县级各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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