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
||||||||||||||||||||||||||||||||||||||||||
为切实增强矫正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出现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重新违法犯罪。景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走进司法局对威远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一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播放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重点讲解醉驾入刑以来,酒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标准。分析了同一行为在犯罪构成的各个阶段造成不同危害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增强法治观念,“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始终做到敬畏生命、敬畏规则、敬畏法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对酒醉驾危害及严重后果进行剖析和反思,树立起对自己、家庭、社会负责的安全驾驶意识。二是针对年末“杀猪宴”活动频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矫正人员重点讲解了去吃“杀猪饭”路上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严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接送赴宴亲友,严禁超速行驶,同时提醒、监督赴宴亲友坚决不乘坐拖拉机、货运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严禁搭乘超载车辆。教育他们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无牌无证、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认真吸取教训,杜绝侥幸心理,不再触碰法律红线。三是对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机动车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作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强调。同时,针对冬季气温低、雨雾等恶劣天气频繁,叮嘱大家出行时要减速慢行、正确使用灯光。要求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做到自觉守法、文明驾车、安全出行。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理解,再次敲响坚守法律底线的警钟。让他们更加认识到自身行为曾经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也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今后将严格遵纪守法,加强自我改造,文明参与交通,做遵纪守法的明白人。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备案号:滇ICP备17007832号-2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