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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制定下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1日 17:47:43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制定下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快生态文明县建设步伐,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普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0)》及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766)要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制定下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建设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以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文明县城市名片。

二是明确总体要求。通过建设使全县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资源得到高效和持续利用,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控制,传统民族生态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现代生态文化得以弘扬,基本实现市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三是明确主要目标2019年,全面实现生态环境良好、绿色经济壮大、人居环境优美、城乡优化发展、生态意识浓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县。

四是明确任务及责任分工。通过方案明确创建基本条件及考核指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的内容、职责及完成时限。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

六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环境保护融资平台建设,积极争取银行贷款支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依法征收城镇污水、垃圾、废物等收集和处置费。要把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

七是扩大宣传与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图书、网络等媒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县理念、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及时报道生态文明县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成效,反映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县建设的意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县建设的热情,营造生态文明县建设的良好氛围。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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