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82.76%。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滚存结余446.45万元,结余较大,本年度暂不向县级财政申请补助。
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收入为零主要原因是历年累计结余较大未申请;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存在不确定性,每年按人均9万元预算,根据实际向财政申请。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支情况
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1797.66万元,与上年同期1697.40万元相比增加100.26万元,增长率为5.91%;待遇支出为133.74万元,与上年同期2144.00万元相比减少2010.26万元,增长率为-93.76%。
景谷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只设个人账户,无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实行市级统筹,收入按月上解市级。待遇支出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级要求,调整职工险个人账户部分列支渠道。
(五)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91.24万元,支出为0。保费收入与上年同期635.97万元相比增长355.27万元,增长率为55.86%。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县级征缴收入按月上解市级,市级统一投保,县级无支出且年末无结余。
(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
全年共拨付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医疗救助资金568.13万元,与上年同期706.07万元相比减少137.94万元,增长率为-19.54%。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收支由市级统一核算,县级做往来款处理。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7月14日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备案号:滇ICP备17007832号-2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