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
||||||||||||||||||||||||||||||||||||||||||
为切实保障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顺利入学,依据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现就相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景谷县(乡镇),因父母在景谷城区稳定就业,随父母实际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随迁子女。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县(区),且随父母实际居住在景谷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材料准备说明
(一)身份证明材料
1.基础材料:户口登记册。
2.特殊情形补充材料: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未登记在同一户口册,需同步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随迁子女专项材料:随迁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景谷城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若暂未取得居住证,可提供2025年6月20日前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登记证明》。
(二)居住证明材料。
1.固定住房材料。
(1)房屋产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
(2)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网签合同。
2.租赁住房材料
(1)租住政府公租房家庭,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
(2)租住社会房源家庭,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
(三)务工证明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景谷城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累计满6个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手机电子社保卡查询到的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累计满6个月)等。
三、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居住证》和《暂住登记证明》是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核的重要材料之一,缺少或提供虚假证明将影响孩子的入学资格,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云南省居住证》和《暂住登记证明》办理,须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警务室咨询办理。
(二)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请密切关注景谷县教体局发布的招生方案及各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确保及时掌握入学动态。
(三)咨询电话。
景谷县教体局基础职成教股:0879-5118657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6日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备案号:滇ICP备17007832号-2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