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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13/20240626-00001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景谷县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4-06-26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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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根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入学原则。

(二)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升学”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坚持科学统筹招生入学原则。

(五)坚持“公民同招”、属地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学前教育招生

小班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1.县城区幼儿园

(1)县第一幼儿园。招收小班9个班,共255人(其中:分园3个班,共75人)。具体招生条件及要求详见县第一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2)县第二幼儿园。招收小班4个班,共120人。具体招生条件及要求详见县第二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3)民办幼儿园。各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各园结合实际拟定,报县教体局备案,并制定招生简章或公告进行宣传,由有入园需求的幼儿家长自行选择入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开设托幼班、小小班。

2.乡(镇)幼儿园

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乡(镇)中心小学调控。乡(镇)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各园结合实际拟定,报县教体局备案,并制定招生简章或公告进行宣传,由有入园需求的幼儿家长自行选择入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开设托幼班、小小班。

(二)小学招生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县城区小学

以威远江为界,将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大致划分为东、西两个片区。威远江以西为县一小和县二小招生片区,威远江以东为县三小和威远镇小学中心校招生片区。西片区中属威远镇所辖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威远镇小学中心校和所属村级小学招收。县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数及片区划分具体为:

(1)县一小。招收10个班,共450人。

招生范围:以县四机关办公楼为原点,东至凤山路与滨河西路交界,南至碧安路(金三角以内),西至勐班路(大营路—妇幼保健院—响水农贸以内),北至永平路与过境联络线交界(临沧方向,三归一以内)。招生对象为房产在片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和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在招生计划数内,优先满足片区范围内非威远镇所属村委会的适龄儿童,若有剩余学位,优先招收片区范围内威远镇所属村委会的适龄儿童。

(2)县二小。招收6个班,共270人。

招生范围:威远江以西、县一小片区范围外、南至文体中心以内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县三小。招收6个班,共270人。

招生范围:威远江以东、杧乡社区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适龄子女。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按就近就便入学的原则招收户籍地适龄儿童及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三)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2024年县域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1.县城区初中

(1)县一中分校。招收8个班,共400人。

招生范围:按招生计划数60%的比例面向县一小、县二小招生,按招生计划数40%的比例面向全县各乡(镇)小学招生。

(2)县民中。招收20个班,共1000人。

招生范围:招收县一小、县二小、威远镇小学中心校及其村级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招收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就便入学。

2.乡(镇)初中

招收本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随迁人员子女。

(四)特殊教育招生

招收辖区内6—12岁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具体招生计划数及报名评估方式详见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三、优惠政策

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按照《普洱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一)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需随迁子女的退役军人。

(二)消防救援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下同)消防员。

(三)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公安系统立功者(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及以上)。

(四)边境地区公安机关、边检部门、海关缉私人员。

(五)高层次人才(含持“兴滇惠才卡”“茶城惠才卡”),在本市全职在职工作,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六)进藏干部职工,驻京、驻沪、驻滇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七)见义勇为人员(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

(八)新冠疫情援外工作人员。

(九)荣获国家级表彰或奖项人员,本校教职工。

(十)归侨、华侨,持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士。

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7月5日前报送县教体局。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刚性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入读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四、招生程序和办法

(一)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1.现场报名。7月6日—7日,具体要求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2.名单公布。7月20日前各幼儿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3.报到入学。9月1日,新生报到入学。

(二)县城区小学

1.现场报名。7月13日—14日,具体要求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2.名单公布。7月20日前各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3.报到入学。9月1日,新生报到入学。

(三)县城区初中

1.现场报名。7月14日—18日,具体要求详见各学校招生公告。

2.名单公布。7月20日前各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3.报到入学。9月1日,新生报到入学。

(四)乡(镇)学校

乡(镇)学校,按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招生。

咨询电话:0879-511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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